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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360官方网站章程(试行)

发布时间:2019-12-13

环球360官方网站建于1957年,是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8年前属江苏省民政厅)直属驻扬优抚事业单位,也是全国建院较早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坐落于古城扬州的东北角,风景秀美的古运河畔,承担全省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及苏中、苏北地区精神疾病治疗、预防、康复工作。

2004年医院托管了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精神卫生部分,实现了扬州市周边区域精神卫生医疗资源的优化组合。2014年,扬州市卫生局与医院达成精神卫生资源全面整合合作协议,建立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与五台山医院的关系为一套班子 两块牌子

2016年底,为了提升扬州市福利精神病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医院与扬州市民政局合作成立扬州市福利精神病院,增加福利精神病人保障床位300张,满足福利精神病人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的需求。

建院六十多年来,全院干部职工奋勇拼搏、开拓创新,医院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以及规模、功能、综合实力等方面均取得了巨大进步,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和康复为一体的在省内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大型专科医院。

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举办主体: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第二条 医院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院名称:环球360官方网站(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扬州市福利精神病院)。

第四条       医院地址:扬州市五台山路2号。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领导体制: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功能定位:作为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全省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及社会精神疾病治疗、预防、康复工作。

第七条  医院精神:厚德 仁爱 精医 至善。   

第八条  医院服务理念:温馨呵护 关爱如家。

第九条  医院管理理念:人文  循理  规范  改善。 

第十条  医院发展目标: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第十一条 医院愿景:做时代先锋,创典范名院。

第二章  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举办主体代表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

第十三条 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

第十四条 举办主体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

第十五条 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绩效挂钩。

第十六条 上级主管部门任免(聘任)医院领导人员,开展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第十七条 举办主体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

第十八条 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管理、监督、保障、绩效考核等应参照公立医院相关政策,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医院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干部任用选拔条例,开展各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第二十条 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二)为全省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及社会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预防、康复工作。

(三)承担省内外医学院校教学、临床实习带教工作,督促院内医护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开展临床医学研究工作,推动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开展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

(六)承担国家、省、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

(七)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八)承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卫健委及扬州市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医院的业务范围以扬州市卫健委核发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  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十三条 医院接受省、市卫健委和相关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章  医院内部管理体系

第一节   党委

第二十四条 医院设立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委设委员若干名,其中,设书记1名,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或由上级部门直接任命。医院党委班子每届任期5年。

党委书记的职责:党委书记主持医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行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建工作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持制订和组织实施医院党的建设规划;

(三)组织研究医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督促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院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

(五)负责协调医院党、政、群团等组织之间的关系;

(六)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持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医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八)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全院职工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九)代表党委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十)履行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医院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医院得到贯彻执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主体责任;参与医院重大问题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领导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领导医院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明确医院党委和行政管理的关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医院管理统一起来,明晰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医院管理机制。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医院预算。

第二十六条 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纪委设委员3名,其中设书记1名,是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主要责任人。医院纪委书记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或由上级部门直接任命,每届任期5年。

医院纪委书记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对党员干部、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的监督;强化党纪教育,建设医院廉政文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督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第二节   医院领导班子

第二十七条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医院领导班子设院长1人,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院长是医院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主要行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设副院长若干名,协助院长分管医疗、护理、行政、后勤、信息、科研教学、财务管理和医疗保险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和医院职工的评议。

第二十九条  院长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管理制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资源配置方案、年度预算等;

(二)组织制订和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

(三)组织制订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四)落实医院办院宗旨,组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加强学科队伍建设;

(五)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体现公益性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和符合行业特点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

(六)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效益的提升。

第三十条 医院领导班子的任期及退出:

医院领导班子每届任期5年,届满可以连任。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因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因本人提请辞职的,辞职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医院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应当贯彻党和国家对优抚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确定;班子成员的任期目标,根据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岗位职责确定。

第三十二条 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三十三条 医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院领导班子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三节 专业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护理质量、医院感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医学伦理、输血质量、健康促进、继续教育、医疗设备、消防与安全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依照相关章程或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 专业委员会成员需按照有关程序和条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在科室推荐、主管职能科室审核基础上,再征求纪委意见,产生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

第三十六条 专业委员会聘期一般为35年,期满换届。

第四节   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七条 医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医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代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主要职责包括:

(一)听取和审议院领导班子工作报告;

(二)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管理制度、薪酬分配方案等以及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围绕中心议题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根据群众和代表的意见,向医院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五节   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以下简称精防中心)是扬州市卫健委所属的正科级差额拨款公共事业单位,具有市级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十九条 精防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五台山医院提出,与市卫健委沟通后由卫健委任命。领导班子设主任1名,负责精防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2名,负责精防中心医疗、人事及离退休职工等工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接受市卫健委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四十条  精防中心党群工作在五台山医院党委、卫健委党委领导下开展,行政工作在五台山医院院长领导下开展。

第四十一条 五台山医院与精防中心实行全面整合,科室与岗位设置实现统一规划、统筹配置,人员统一聘用、同岗同绩效。

第四十二条 精防中心和五台山医院整合后须接受市卫健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卫健委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扬州精神卫生工作实际安排的工作应积极落实,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各类报表等所需资料。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配合做好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规划和相关业务规范的制定;

(二)加强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评估,组织基层精神卫生机构及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负责指导扬州市区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管理、社区管理等工作;

(四)落实政府及市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交办的三无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任务;

(五)完成市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任务。

第六节  扬州市福利精神病院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扬州市福利精神病院由扬州市民政局与扬州五台山医院共同建设,由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次性出资购买扬州五台山医院300张床位的永久使用权。扬州市福利精神病院隶属于扬州五台山医院,无专门组织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十四条  扬州市福利精神病院主要用于保障城区三无精神病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以及少数低保特困精神病人。福利精神病人住院费用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情况下实行定额包干制。

第七节  内设机构

第四十五条 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岗位设置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科室和临床医技科室。

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护理、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医院业务发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

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检查、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病人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六条 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职能科室科长(副科长)及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科副主任)等,负责制定部门管理细则,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医院各项制度以及部门全体会议制度。

第四十七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选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到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加强聘后管理,激励内设机构负责人牢记使命,认真履职。

第四十八条 内设机构负责人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换届。

第八节 群团工会

第四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医院成立工会,依法保护职工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医院工会接受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围绕医院中心任务,团结动员职工为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做贡献。负责职代会的筹备及组织工作,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做好职工福利工作。

第五十条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医院成立团总支委员会,接受医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服务青年,加强引导和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和先进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

第九节 统一战线

第五十一条 民主党派是医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力量。医院党委坚持党的统一战线有关方针政策,对关系医院重要规划、重大举措的决策,应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医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邀请党外人士列席会议。民主党派的重大活动应主动与医院党委沟通、汇报。

第五章 决策机制

第一节  集体决策

第五十二条 医院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原则。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形式有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院长行政办公会。

医院党政主要领导有义务通报相关情况,在召集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前,要向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提交会议讨论的基本情况;会后要对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集体决定程序和会议决定。

会议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会议讨论中,凡涉及与某参会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关系的议题,该参会人员应实行回避。

第五十三条 党委会:党委会研究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并享有表决权,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党委会议。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书记、院长必须同时参加会议。在与会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要行政、业务工作,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党委会在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前应充分听取院长及行政班子的建议,广泛征求相关职能科室、有关部门的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会议讨论时,每位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态度,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少数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需决策事项有较大分歧意见,或持不同意见人数接近一半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会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决定,协助分管院领导开展会议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五十四条 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处理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其议事规则如下:

(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周召开1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不是院长、副院长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列席会议。

(三)院长办公会需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意见。如对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策。

(四)院长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将会议事项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分管院领导督办检查落实情况,并向院长报告。

第五十五条 院长行政办公会:院长行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第一责任人等参加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由院长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

院长行政办公会主要讨论医、教、研、管等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宜。在会议成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院长综合参会人员意见做出会议决定。

院长行政办公会每月召开1次;院长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院长行政办公会。

第二节   辅助决策

第五十六条 科主任沟通会:一般由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第一负责人参加;由院长或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每次就涉及医院发展的重要议题进行深入讨论;会议一般不形成具体决策,但讨论建议将作为医院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  运行管理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五十七条 医院运行管理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的原则,科学整合院内外各方资源,建立合理机制实现优质高效,促进医院平稳健康发展。

第五十八条 医院运行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层级、各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有机协调、切实可行、有据可考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医院发展规划由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制定并报院党委会议审议后,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部门工作计划由本部门核心组讨论制定,经主管院领导审核,报请院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并备案。

工作规划或计划要有落实保障机制,坚持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明确考核奖惩机制。相应责任人对上级领导和医院负责,受上级领导和全院职工监督。

第二节  人力资源管理

第五十九条 医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完善岗位结构比例,实现各类人员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引入机制,对特色学科进行重点的人才支持,促进学科发展。

第六十条 医院严格落实国家人事政策,探索符合医院实际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员工薪酬体系,突出重技术、重实效、重贡献。医院以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为原则,量化考核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热情,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第三节 医疗、教学、科研、护理管理

第六十一条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基础工作。医院根据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医院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临床医技科室在院领导班子领导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全面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

第六十二条 医院实施严格的医疗服务准入管理。对拟新增或调整的诊疗科目、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拟使用的临床新药,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院内管理流程,经由相关专业委员会审查、完善风险评估后方可实施,并按相关规定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十三条 医院以提高临床疗效为导向,以临床研究为重点,开展科学研究,以科技创新推动临床学科和专科的发展。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医院住院医师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通过经费和制度优先保障中青年业务和管理骨干人员的职业化培养。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全员能力素质。

第六十四条 医院高度重视教学、科研工作,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带头参与临床教学、带教工作,严格按照医院科研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科研工作。医院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鼓励各类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五条 医院护理实行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管理,遵循医院护理工作制度,重视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士业务技术水平,完善各环节护理工作质量,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第六十六条 医院注重护士道德教育,树立护士良好形象,改善服务态度,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安全、质量为重点的服务理念,履行护理职责,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四节  财务资产管理

第六十七条 医院经费来源为上级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医院资产为国家所有,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依规实施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医院资产。

第六十八条 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六十九条 医院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医院宗旨,制定本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依法按章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七十条 医院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第七十一条 医院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无偿、非营利性、公益性和公开性原则。捐赠的使用须按照医院宗旨、捐赠协议约定和相关规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活动;建立机制,保障捐赠管理公开透明,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十二条 医院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以及主管部门对医院进行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等监督、审计。

第七十三条 医院因法定情形应当终止的,应在举办主体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医院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主体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五节 后勤管理

 第七十四条 医院后勤管理秉承服务病人、服务临床一线的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后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信息化,提升服务和保障水平,提高患者和职工的满意度。

第七十五条 医院后勤管理范围涉及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物资、设备、信息、服务、安全等内容。后勤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内部控制,规范制度流程,严守廉政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后勤社会化。

第六节 信息化管理

第七十六条 医院信息化建设秉持服务患者、服务临床、服务科研、服务科学管理的理念,借助信息化技术,推动医院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发展,倡导技术革新和管理持续改进,拓展智慧医疗和远程医疗,确保医院信息安全。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七十七条 党纪监督:医院健全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保障党的政策方针在医院实行。

医院纪委是医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

医院设立党风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建立健全的党风行风监督体系。

第七十八条 内部监督: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组织形式,医院鼓励和支持职工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院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

医院实行院双周会制度,每两周将医院重要事项向全院通报,保障医院决策和管理制度的高效落实,并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第七十九条 政府监督:医院应保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接受审计、财政、物价、医保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配合相关巡查,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

第八十条 社会监督: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落实结果反馈,建立全方位监督评价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第八章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十一条 本章所指医院员工包括全体在编职工和编外聘用制、编外合同制职工等。

第八十二条 医院员工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八十三条 医院员工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医院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八十四条 医院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公平享有职业发展机会,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第八十五条 医院员工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奖励、纪律处分及其他关系自身利益等事项享有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的权利。医院应明确员工表达异议和申诉的程序和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十六条 医院充分保障员工良好的工作环境,主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保护本院员工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第八十七条 医院员工有权监督医院管理工作。医院员工有权就医院运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医院相关部门举报,并有权对医院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医院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员工实现监督权。

第八十八条 医院员工有权参与医院管理决策和业务活动,对各项工作中不涉及保密要求的内容享有知情权。

第八十九条 医院员工应该发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精神,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勤奋工作,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九十条 医院员工是医院的形象代言人和维护者,有义务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维护医院声誉和权益。

第九十一条 医院员工有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保护患者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以及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第九十二条 医院离退休职工按宪法、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和医院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九章  文化建设

第九十三条 医院始终将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放在医院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挖掘、传承和发扬协和优良传统和文化特色,不断提高医院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塑造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弘扬医界正能量。

第九十四条 医院重视医院文化体系、核心价值观建设,通过开展征文、演讲竞赛、病历评比、医护技能竞赛等多种文化载体,弘扬厚德 仁爱 精医 至善的医院精神。

第九十五条 医院院徽及意义

医院标识选取蓝绿亮色做标志色,主形象为十字和脑形。标识的主圆形由蓝绿两色相衔接的十字组合组成,并在圆形中心形象的勾勒出一个抽象的大脑结构。十字代表医疗行业,体现了本标识的行业属性;人形头像,寓意着病人摆脱病魔重获健康人生,也体现了专注于精神病医疗领域的专科属性;脑电波条纹结构中融入了五台山首字母“wts”,体现了标志的地域特有属性。主色调中蓝色代表着和平、和谐、平安,绿色则代表着健康、生机、活力。

 

医院标识

 

 

                  

医院院徽

 

 

 

第十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医院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的;

(三)医院名称、类别等级、办医宗旨、发展目标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

(四)章程内容与患者利益或员工整体利益不符的;

(五)有权提议修改章程的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七条 医院依据本章程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九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办理。

第九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环球360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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