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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12月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重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各支部:

根据扬州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现就12月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利用专家辅导、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固定学习日等形式,深入、全面、系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并持续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主题讨论。

2、持续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根据党委统一部署,开展好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3、对照“三查三改”,围绕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持续开展整改工作,并督促党员对照“五查五改”切实整改。

4、持续开展“两聚一高”先锋行动、“做合格党员、建过硬支部”活动,引导党员脚踏实地务实干、立足岗位争贡献,谱写中国梦的自身实践。

5、持续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党的组织生活


各项基本制度,注重支部活动全程纪实,规范支部自身建设,推动支部组织生活进一步严起来、实起来。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用好用足党员发展指标,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6、抓好支部全年工作总结。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总结支部全年工作,谋划明年计划。

各支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抓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中共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委员会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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